不要偷换概念,罗翔没有支持修桥村民,他的言论建立在假设之上
不要偷换概念,罗翔没有支持修桥村民,他的言论建立在假设之上
黄德义私搭浮桥的案子牵动了不少人的神经,大家纷纷下场发言,发表自己的看法。作为活跃在网络世界的法学大佬罗翔老师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,不出意外,这样的观点再一次被自媒体利用。
罗翔老师的主要切入点是寻衅滋事罪是否适用于本案。他表示 寻衅滋事罪有四种行为方式:有随意殴打他人,有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、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还有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
(资料图)
而在这起私搭浮桥的案子里, 黄德义等人的收费行为被法院认定为强拿硬要,这也是法院认定黄德义是寻衅滋事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但是罗翔说根据报道,在法院认定的总计52950元过桥费中,被收费最多的是村民李某某,共2万元。然而,这笔钱经法院退返李某某后,又被李某某还给了黄某。李某某认为,“黄某搭这个桥,确实给咱带来了方便。”
同时黄德义也说,自己造桥花费13万,收费是想收回成本,同时,他从未强制收钱,都凭村民自愿。并且对一般的过路人,也不存在“不给钱不让过”的情况。李某某、振林村某村干部和多位洮儿河对岸安全村村民也证实该说法。
在这样的大前提下,罗翔老师才表示, “如果上述证言属实,过桥缴费纯属自愿,也就不可能属于强拿硬要。无强无硬,自愿缴费何罪之有?”
所以,罗翔的结论是建立在如果证言属实的基础上,但是大小自媒体不管不顾,纷纷拿罗翔来做噱头,说“罗翔说了!自愿缴费,何罪之有!罗翔在支持黄大哥!”
罗翔没有支持任何人,他只是在表达一种自我的观点。
罗翔老师作为法学教授,他懂得的道理比普通人多的多,对于很多热点事件,他也会介入分析,广大网友是受益匪浅,但是,罗翔平时面对的是大学生,且都是本专业的,所以他的话不需要讲的太细,学生们一听就懂。 而网民们素质良莠不齐,很多人根本不会学习,很多时候,只会曲解了罗翔的意思,甚至还不自知。
就比如这件案子,罗翔的结论是建立在如果论的基础上的,但是在传播中,就变成了罗翔说自愿缴费,何罪之有。
罗翔不可能像小学老师那样,把大大小小的知识点都圈出来吧?
并且罗翔老师的的分析都是有前提的,都是根据他掌握的信息来推导的,后续有重要信息更迭,同样会导致罗翔的分析失误,这又会变成某些人否定罗翔的依据。
前一阵子高铁掌掴案,罗翔也参与讨论了,按照那时候的证据分析,说女子是正当防卫没问题,定性为互殴值得商榷,很多人就搬出罗翔的话来质疑官方的处理。但是随后的官方视频里公布了一个重要信息,女子在还手之后,隔了几秒钟,又打了孩子妈妈一耳光,互殴完全没有问题。于是那些人又反过来各种攻击罗翔,反正罗翔和官方他们能够攻击一个是一个。
可是,罗翔表态的时候,明确表示是根据女子的视频来讨论的,而那个女子掐头去尾,把自己第二次打人耳光的重要信息隐瞒了。
稍微有点脑子的,都知道这不是罗翔的问题,但是网上没脑子的人就是那么多。
浮桥这件事同样如此。罗翔并不是要站队哪一方,作为法学老师,他是就着这个案子来传达法律知识。他只是采信了黄德义方面的说法,来做知识讲解,而不是说他支持黄德义。
我们应该多听听罗翔的观点,去品味法学教授对于世界的看法,真的可以让我们豁然开朗。而不是偷换概念,利用罗翔的名气,来传播自己的观点。
判决书上有众多证人证实存在强拿硬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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